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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北京工商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

实施细则


为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坚持聘约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机制,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2021-2023北京工商大学教师行为规范》《北京工商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与师德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传媒与设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学院受聘在编在岗人员参加考核。“双肩挑”干部按照本办法参加教师岗位的年度考核。与学校签订与聘期合同的教师年度考核按照本办法执行


二、考核时段

202111日至20211231


考核原则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重心下移分类考核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为依据


、考核小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考核工作。成员包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建设负责人、专业建设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学术委员会成员、教代会成员和教职工代表,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为组长

考核小组组长:王擎、高丽华

考核小组成员:杨帅 刘红菊 李杰琼 陈晓环 罗昶 孙铭欣 王妍慧 吴思淼 李晓珊 张俊沛 李长林 徐亮 尤明辉 张慧子 王新惠


、考核程序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布置考核工作,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以所在系部或部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评议实事求是做出评价。通过考核工作小组讨论评议投票、全院投票相结合的形式,提出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及拟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学院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拟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学校考核委员会对聘用至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审议各单位提出的教职工考核等次意见

学校校长办公会对教职工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六、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五个方面以及落实“三全育人”工作情况教职工每月一次半天集中理论学习的出勤及学习情况应纳入年度考核

教师岗位人员:主要考核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和教学、科研、校内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以及专任教师开展课程思政情况等方面的工作。

管理岗位人员:主要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学校重大工作和全校中心工作、公益工作方面所作的贡献。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主要考核为教学和科研服务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工作业绩


七、考核计分分档办法

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计分

所有教学和科研工作量记分均以学校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最新版本文件为准严禁教学单位自行制定或增加超出文件范围的工作量均不计入个人教学科研工作量。

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院和其它科研项目立项单位认定为准其中,个人单项科研项目立项分(不含经费分)在 100 以上的,可以由个人将此项目立项分按项目执行年度进行分配。科研成果计算截至 2021 12 31 日。

教学与科研工作打通互换,1科研分=1教学标时。

教师社会工作分档

校内社会工作是指教师在学校内部承担的除教学、科研以外的工作,包括面向学生的各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实验室建设工作、党建工作、工会及教代会工作、学生社团、学生科技立项、学校及学院/教研室交办的工作等。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身份辅导学生学习、就业、心理等方面的所有工作。

学生辅导工作:辅导学生留学、就业、考研等工作。

专业建设工作:参加本科专业建设而完成的所有工作。

专业负责人工作:专业负责人为本科专业建设而完成的所有工作。

学科建设工作:参与学院学科建设的所有工作。

党建工会工作:参与党建、工会方面的所有工作。

学院工作:学院交办的院内所有工作及组织的活动。

学校工作:学院统一安排的为学校、其他部门、校园文化建设、监考等所做的工作。

教师社会工作分为 123 档,其中评为1档的比例为全院教学岗人数的35%。每位教师的社会工作量评价由各教研室组织实施,个人述职,综合考虑个人履责、学院评价(含考勤)等因素,各教研室社会工作评为 1 档的比例为该教研室人数的30%(不含教研室负责人、院班子成员)。各教研室负责人社会工作档次由院班子评定。

不服从学院/教研室安排的,或学院/教研室活动缺勤且不履行请假手续2次及以上者等,其社会工作分均列入3档。

非教学岗位人员考核评分

非教学岗位考核分民主测评、考勤测评两部分。

民主测评依据岗位聘任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要求,包括:严格坐班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作风和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实验室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无事故和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按学院要求完成相应的其他工作。

全院非教学岗位民主测评(百分制)的权重分别是:院领导(0.3);非教学岗位人员互评(0.4);教师/学生(0.3)。学生代表从全院学生中随机抽取。

在上述民主测评分的基础上,按学校要求扣除因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分数,产生考勤测评分数。


、考核等次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20%

年度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本年度师德考核结果达不到合格的,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一)年度考核优秀

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精通;工作作风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

1. 教师岗位人员教学工作量应在教研室的教学工作量排名前50%、科研工作量排名前 50%、社会工作量2档及以上,经所在教研室产生20%的候选人(中层干部除外),并经所在系(室)党支部签署同意意见,列入学院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候选名单。如果该候选名单人数小于学校下达的优秀教师人数,富余名额奖励给人均工作量最高(按学校文件进行相应核算)的教研室。

由教学科研总量排序产生学院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排序名单。考核工作小组在年度考核优秀教师排序名单的基础上再评议,产生学院拟推荐年度考核优秀教师名单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分数80分(含)以上,并经所在党支部签署同意意见,进入非教学岗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候选名单,由考核小组评议,按比例产生学院非教学岗位拟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二)年度考核合格

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较好。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较强;工作作风较好,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业,能够全面完成本职工作。

1.教师教学科研总标时 400 标时(艺术/大学语文教师 360 标时)以上(均含),且社会工作 2 档及以上。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总分 60 分以上(含)。

(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

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一般。思想政治素质基本合格;业务水平较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执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教师岗位人员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不足。

1. 教师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高于360标(艺术/大学语文教师高于324标时)(均含)而未达到合格标准且社会工作为 2 档及以上。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分数为 54-59 分(含)。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差;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教师岗位人员在学风建设、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1. 教师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低于360 标时(不含),艺术/大学语文教师低于 324 标时(不含),且社会工作为 2 档及以下。

2. 非教学岗位人员民主测评及考勤测评分数低于 54 分(不含)。

3. 符合学校认定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其他情况的。



、其他

担任中层干部的教师,按合格标准工作量30%予以奖励。担任系正副主任的教师,按合格标准工作量的10%予以合计奖励,全院一并统筹,合并平均共享4*10%的奖励(按任职期计算)。上述奖励如有重复,只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得累加。

2(以自然年为准)入职的教师其教学科研工作量按照学校要求相应核减。新进毕业生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入职第二年工作量核减75%

对不满3年即将退休的教师学院参考其在人才梯队建设、研究生培养、学科及专业建设,以及为提升学院影响力和学术地位而参与的学术活动等具体内容和效果,参照新进教师工作量核减原则工作量核减75%

教授每年主讲本科生课程不低于16学时

出国、挂职等特殊情况,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本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十、本实施细则经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讨论制定,全票通过。2021年12月23日经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通过(应投票人数28人,实际投票人数27人,赞成27票、弃权0票、反对0票),上报学校备案。

十一、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北京工商大学传媒与设计学院

2021 12 23